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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已正式印发《长沙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规定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最高等级为五级(★★★★★)。该细则自2023年7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细则》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登记,并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在许可有效期内),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
《细则》规定,长沙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养老机构评定等级有效期3年(自评定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评定等级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应申请重新评定;前一次等级评定一年后,可以申请升级评定,等级有效期内升级评定原则上不超过一次且应该逐级上升。
■文 全媒体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彭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