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料图】
截至2023年1月31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2023年1月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和2023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